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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1-17

成本补偿理论下的高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

摘 要:本文以广东省为例,运用成本补偿理论,研究新形势下高校住宿费合理定价标准,探索构建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成本补偿;高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高校学生公寓是学校办学的基本支撑,学生公寓条件的好坏、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成长环境,影响学校的学生培养质量以及学生对学校的认可度。随着社会的发展,一方面高校学生公寓投入成本不断攀升,亟须通过适当提升住宿费收费标准弥补资金投入缺口;另一方面,政府价格监管部门尚未建立一套适应新形势的住宿费标准调整机制,如不经过科学决策,贸然提升住宿费标准,有可能会引发负面社会舆论,降低政府部门公信力。因此,制订一套适应时代发展的高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尤为迫切和重要,既可以鼓励高校不断提升学生住宿环境,又不至于给学生和学生家庭造成过度的经济负担。

一、高校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的高校住宿费收费标准陈旧,不适应新形势需要

200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3〕4号),对高校住宿费标准限额做了明确规定:“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总体上继续保持稳定,控制在每生每学年1 200元以内。”这一限额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2007年,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对高校的住宿费标准做了规定,此后一直未有新的标准。

从高校的角度来看,住宿费收费标准十几年甚至二十多年不变,而学校的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投入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的增加,这种状况加重了学校的经济负担,不利于高校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二)现行的高校住宿费收费标准未能充分体现区域差异

虽然现行政策允许各省级政府部门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制订本地区的高校住宿费收费标准,但是由于各省市自治区内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采用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的标准无疑是不够合理的。

以广东省为例,2022全省GDP总量为12.91万亿元,而珠三角9市GDP总量为10.47万亿元,占全省GDP总量约81.1%,而其他12个地市2022年GDP总量仅占比18.9%,省内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突出。此种情况下,如果按照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制订高校住宿费标准无疑会加重非珠三角地区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但如果按照非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高校住宿费标准,又无法弥补珠三角地区高校学生公寓投入成本。

(三)现行的高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各分段标准划定不合理

为了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各地制订高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各分段标准时,基本都是依照“面积大或小”“设备设施有或无”等可直接量化的指标来划分,缺乏对“整体环境状况”“设备设施质量”“设备设施新旧程度”等定性指标的考量,各分段标准划定较为机械,容易造成一些高校存在环境差、设备设施旧公寓的收费标准可能比环境好、设备设施新公寓的收费标准还要高的不合理现象,进而给学校制造矛盾点。此外,这种“好坏一个样”“新旧一个样”的分段标准也极大的影响了学校改善学生住宿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高校住宿费收费标准核准程序复杂

按照政策要求,高校住宿费收费标准由政府部门统一制订,高校无确定标准的自主权,只能对应政府部门制订的各分段标准,逐级上报后核准,核准程序复杂、流程长。

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下发《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院校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核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4709号)规定:凡新申报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标准的学校,应于每年3月底前(每年8月中旬前可补报一次)填报相关表格,翔实填写学生宿舍住宿条件,提出各类学生宿舍的住宿费标准建议,并附相关测算说明,以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竣工图纸缩印件、各类宿舍设施设备配置照片,以学校书面函件形式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学校主管部门对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就各类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标准出具核准意见,经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而高校新建学生公寓或对学生公寓更新改造基本都是在暑期进行,一般在8月底才完工,迎接学生入住,但按照上述核准程序,无法在学生入住之前完成住宿费标准核准,这就可能会导致新建公寓无可依据的住宿费收费标准,而改造的公寓则只能沿用旧的住宿费收费标准。

二、成本补偿理论与高校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计算

(一)成本补偿理论

1986年,布鲁斯·约翰斯顿在《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英国、联邦德国、法国、瑞典和美国的学生财政资助》一书中,提出了成本补偿理论,该理论认为根据“谁受益谁付款”的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高等教育的成本应该在各受益主体之间进行分担。即应由国家、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分担。

(二)高校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计算

根据成本补偿理论,假设高校住宿费每生每年收费标准为S,高校学生公寓每生每年投入成本为C,受教育者的分担比例为R,则:

S=C×R

因此,要计算出高校住宿费收费标准,首先应该测算高校学生公寓投入成本,再确定合理的受教育者的分担比例。

1.高校学生公寓投入成本的测算。采用完全成本法对高校学生公寓投入成本进行测算,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土地的摊销费用、建筑物等设施折旧费用、建筑物等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建筑物等设施升级改造费用、设备家具折旧费用、设备家具维修维护费用、设备家具升级改造费用、直接管理人员成本、间接管理人员成本、日常运转成本等。计算出学校某栋学生公寓的管理年度总成本后,再除以宿舍床位数,即可计算出高校某栋学生公寓每生每年投入成本。

2.受教育者的分担比例计算。教育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中对学生每年的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设置了上限:“现阶段,公办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各地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合理确定”,但对受教育者应负担住宿费的比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应按照地区设置分担比例,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财力状况以及受教育者的承受能力,合理设置分担比例。

三、建立高校住宿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一)有关部门应制订出台有关高校住宿费标准动态调整的制度依据

地方价格部门、财政部门和高校主管部门等政府部门应积极推动以高校学生公寓投入成本的测算和受教育者的分担比例为计算基础的高校住宿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依据政府会计制度,探索构建统一的学生公寓投入成本测算模型,要求各地市有关部门合理设置并报送本地市高校住宿费受教育者的分担比例,在此基础上,出台新的高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文件,并依据地方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收费标准上限。在标准确定方面,适时将现在执行的收费标准审批核准制,逐步调整为备案制,让高校有更多自主权,实现“一校一标准”。高校主管部门应积极指导各高校对照成本测算模型,规范开展学生公寓投入成本测算。各高校每年定期编制并报送学生公寓投入成本报表,备案学校各类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高校主管部门汇总各高校备案标准后,报地方政府价格部门进行备案。对于涉及公寓升级改造需要提高标准的,单独测算升级改造后学生公寓投入成本,提出新的备案标准,按照上述流程单独备案。

(二)各高校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确定备案标准

各高校应严格按照学生公寓投入成本测算模型,汇总学生公寓各类投入成本,测算出学生公寓各类管理年度成本,并编制学生公寓投入成本报表,提出学生公寓收费备案标准建议,经专家论证和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决策通过后再报主管部门备案。高校在制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时,要充分认识到学生公寓收费属于非盈利性,收费仅作为成本补偿,切忌弄虚作假,擅自提高标准。另外,各高校还应强化成本意识,建立健全成本控制机制,采用有力有效措施,控制学生公寓投入成本。

(三)地方价格部门和高校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

教育收费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旦出现问题,会严重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在高校住宿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后,为确保各高校制定的标准合理可行,学生和学生家长对新标准较为适应,地方价格部门和高校主管部门应持续强化对高校收费标准制订的监督检查;建立成本监测系统,收集各高校学生公寓投入成本数据,并对其进行实时监测,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强化收费公示制度,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对于问题反馈较多的高校,要组织实地检查督导,对于高校在进行成本测算或标准制订中出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对于实际存在弄虚作假,人为提高学生公寓投入成本和收费标准的,要加大惩处力度,确保各高校制订的住宿费收费标准科学合理。

四、结束语

随着高校学生公寓投入成本的不断攀升,现行的住宿费收费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本着因地制宜和成本合理分担原则,建立属地化管理高校住宿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是大势所趋。政府部门应深入研究、广泛调研,出台相关制度依据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同时对制度不合理的地方进行及时调整。各高校要积极配合,规范操作,按照新的要求制订住宿费标准,充分体现公益性,并有效控制学生公寓投入成本。此外,为了确保学生所交的住宿费合规合理的使用,充分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政府部门还可以出台规定,要求各高校从住宿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专项经费作为学生公寓维修维护和改造专用基金,用于建筑设施以及设备家具的维修维护以及升级改造,确保高校有稳定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学生的住宿环境。
(文 / 丁红运)

(作者简介:丁红运,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财务部副主任,本科,研究方向:绩效管理、成本管理、内部控制。)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J].教育部政报,2003(Z2):311-313.

[2]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 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0(30):55-59.

[3]张敏,郭蓉,周姚宏等.关于高校住宿费用合理定价的研究与分析[J].中国新通信,2021,23(07):227-229.

[4]王强,李异军.社会化公寓的成本形成机制及住宿费标准动态调整研究[J].高校后勤研究,2017(S1):9-17;26.

[5]张玲.我国高校收费与成本补偿问题的实证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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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陆桥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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