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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5-12

就业优先背景下江苏省新就业形态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摘 要:江苏省新就业形态群体面临职业归属感低、技术技能型人力资本支撑不足和劳动权益难以保障的问题。随着就业优先定位更加凸显,传统模式的就业创造效应放缓,就业市场从数量扩张逐步转向质量提升,新就业形态群体发展困境持续存在,需要探索新时代就业优先背景下江苏省新就业形态创新发展的路径,以促进江苏省新就业形态发展。

关键词:新就业形态;就业优先;路径探索

一、问题的提出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党的二十大报告着眼于新时代新征程,提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江苏是经济大省,也是新就业形态集聚大省。新就业形态群体规模庞大,其中以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群体约440万人,就业规模约占全省就业人口总量的9%。新就业形态凭借数智化人岗精准匹配技术,大幅提升了江苏省经济运行的就业承载力,已成为促进就业的“蓄水池”。因此,为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探索如何更好地利用新就业形态来促进就业,推动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对研究江苏省新就业形态的创新发展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江苏省新就业形态发展现状

(一)新就业形态的内涵

新就业形态是指顺应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以互联网平台经济为载体衍生叠加出的各类就业新模式,就业方式有别于传统的稳定就业和灵活就业,在职业特征上表现为职业选择多元化和劳动关系去雇主化。新就业形态的出现和发展,契合了企业端对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深层次需求。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推动新就业形态发展具有历史必然性。新就业形态主要呈现出就业边界模糊性、就业契约去劳动关系化、就业群体内部分化三大特点。

(二)江苏省新就业形态现状

1.从业规模。据中华全国总工会2023年3月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综述,目前全国职工总数为4.02亿人,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8 400万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成为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江苏全省新就业形态群体人数高达1 000万人。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区域分布看,苏南地区依靠创新发展、就业机制、社会保障等资源优势,新就业形态群体集聚明显并发展迅猛。相比之下,苏北地区平台发展程度处于省内的洼地,集聚新就业形态群体能力处于较低水平。总体而言,新就业形态已成为江苏缓解就业总量压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重要途径。

2.从业特征。新就业形态群体构成具有“四高二低”的特征,反映了江苏劳动力市场在新经济新业态下的演变趋势,具体体现在:一是年轻人比例高,新就业形态群体年龄主要集中在21~30岁之间,呈现出年轻化的特点,是新就业形态的主力军;二是男性比例高,男性劳动力供给高于女性;三是农村务工人员比例高,多数为省内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促进城乡就业均衡发展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四是劳动时间长,大多数新就业形态群体的工作日时长普遍超过10小时,由于行业缺乏明确的工时规范,劳动者常处于高强度工作状态;五是文化程度低,新就业形态群体多为高中或中专以下学历;六是中共党员数量较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带动作用有限。

三、江苏省新就业形态发展面临的问题

江苏地处我国长三角腹地,具有得天独厚的创业就业环境和比较优势。这一固有优势有力地推动了江苏省新就业形态的发展。一方面,江苏正在打造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传统制造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渐向技术密集型和服务业转型,围绕产业发展布局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对新就业形态的需求有所增加;另一方面,新就业形态正在重塑劳动力市场结构,在带来就业方式和职业发展新机遇的同时也涌现出新问题。

(一)组织归属感、职业归属感和工作满意度较低

新就业形态群体倾向于追求“灵活性”和“自主性”,与传统行业相比,党员队伍的稳定性相对较差。由于新就业群体工作时间普遍较长,“在路上”成为他们的常态,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因党员其长期流动在外难以培养,导致发展党员工作很难覆盖到新就业群体。此外,江苏新就业形态群体中外来务工人员多,对于本地党组织了解有限,个别党组织在组建后也存在凝聚力和战斗力不足的问题,劳动者对党组织的作用和地位认识不够,缺乏党员意识和组织归属感。同时,部分平台企业存在隐忧限制了新就业群体的职业发展,劳动者仅将当前职业作为过渡平台,职业规划具有短期化、临时性特点,在职业发展中面临着就业信息掌握不足的挑战,进而影响依托平台生存的劳动者权益,工作满意度不高。

(二)技术技能型人力资本支撑不足

随着江苏经济结构的深度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不断推进,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快速发展促使新的就业岗位和职业类型不断涌现,一些低技能岗位逐渐向高级化方向发展。在此背景下,新就业群体的既有认知和技能已不能胜任新的工作要求,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就业形态的行业分布和劳动者数量。具体来看,当前江苏新就业形态正向知识技能、文化创意、医疗分享和智慧农业等领域扩展,但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滞后于产业结构变化,技能供给与需求严重错配对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教育模式过于注重短期快速上岗能力的培养,而忽视了劳动者长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因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往往缺乏系统的技能培训和教育支持,进一步加剧了技术技能型人力资本的不足。

(三)劳动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数据,江苏省已将185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畴,但相对于全国超过8 400万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总数,参保比例仍然较低。随着新就业形态的发展,用工平台、外包企业和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关系愈发错综复杂。当外包企业出现“层层转包”的现象时,又会衍生出业务型外包企业、人力型外包企业等诸多主体,一些企业趁机利用制度空白,诱导劳动者加入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范畴,借此规避劳动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责任,致使劳动者权益保障陷入困境,难以得到有效维护。新就业形态群体作为新生利益群体,在一定程度上处于新社会阶层的边缘地带,这既与其职业特殊性和成员复杂性有关,又与专项权益保障政策的滞后性和不适应性有关。因此,江苏在新就业形态发展上仍然有待“破题”。

四、就业优先背景下江苏省新就业形态发展路径探索

新就业形态彻底颠覆了传统就业的发展模式、组织结构和运营机制,面对新就业形态的发展困境,很难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因此,要深刻认识当前江苏省新就业形态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就业形态创新发展的有效路径。

(一)坚持党建引领,提升新就业形态群体归属感

通过强化党组织在新就业形态领域的覆盖与引领作用,为新就业群体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和精神支撑,凝聚新就业群体“新力量”。

1.将新就业形态群体党建工作纳入全省党建工作总体布局,着力解决新就业形态群体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的问题。根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分布特征和劳动特点,因地制宜设立党支部或党小组,确保党组织全覆盖。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或零散分布的劳动者,依托社区或行业工会组建联合党支部,提高党组织的组织化程度,带动整个群体积极向上发展。

2.定期组织新就业形态群体参加党的知识专题培训,特别是向外来务工人员普及党的知识,使其了解党组织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在新就业形态集聚区域,积极整合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职工爱心驿站、城市书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资源,拓展服务阵地,助推新就业形态群体与城市发展、基层治理相融共促。

3.构建新就业形态信息共享平台,提供线上供需对接与用工余缺调剂服务,助力劳动者及时把握就业趋势,实现劳动者与市场信息的高效对接。利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平台,畅通“线上+线下”的互动桥梁,实现招聘信息的高效共享,积极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从而增强劳动者的职业归属感和工作满意度。

(二)加强能力培训,拓展新岗位新就业空间

张成刚认为,随着经济企稳回暖,新就业形态凭借收入稳定、工作正规、时间灵活等优势,仍是未来劳动力市场的重要岗位来源。

1.针对新就业群体岗位特点、职业发展和城市融入需求,携手省内职业院校,拓宽“校政企”三方合作渠道,启动精准技能培训计划,推行“培训+就业推荐”一体化模式,实现“劳动者学以致用,企业用人无忧,就业全程护航”。

2.发挥职业技能培训的牵引作用,构建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的技能培训体系,实现职业生涯全周期覆盖。推动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双向比照认定,提升教育供给与劳动者需求的匹配度,培养更多适应新就业形态的技能人才。

3.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大力发展新个体经济,营造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副业创新、多点执业的就业舆论氛围。推动新岗位新就业空间与新经济新业态协同发展,为新就业形态群体提供更多元、更广阔的就业机会。

(三)完善制度保障,筑牢新就业形态发展根基

依法保障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尊严、有保障,事业才有奔头,从而为城市发展增添活力。

1.引导企业完善行业公约与标准,健全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长效机制。推动平台企业与工会、劳动者代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促进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明确用工平台的主体责任,自觉履行用工及权益保障责任。严格监督企业用工方式,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对不合理用工现象严惩不贷。

2.顺应新就业形态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数据找人”扩大参保覆盖范围,支持劳动者在省内自主选择参保地。加强跨部门共享数据比对,精准掌握“断保”“脱保”“漏保”劳动者底数,有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

3.创新社会保险参保模式,设计符合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社会保险缴费方式。如允许按小时或按单位工作量缴纳社保,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门槛。同时,鼓励平台开发数字化参保服务功能,提升参保的便利性。

五、结束语

坚持就业优先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江苏省一方面要通过政策引导和资源倾斜,为新就业形态创造更多岗位,促进就业市场的多元化发展和活力提升;另一方面必须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使劳动者更好地适应新就业形态的需求,从而实现就业质量与数量的双提升,以高质量充分就业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的江苏新实践。
(文 / 徐永其 张译文)

【基金项目: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KYCX2023-23)】

(作者简介:徐永其,江苏海洋大学商学院教授、公共管理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创新创业管理。张译文,江苏海洋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参考文献:

[1]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综述[N].工人日报,2023-03-01(002).

[2]李成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思想政治引领之工会作为:基于江苏地区的实地调查[J].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报,2024,41(03):36-43.

[3]毛艾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研究:基于平台责任的理论思考[J].长白学刊,2022(01):90-97.

[4]张成刚.就业发展的未来趋势,新就业形态的概念及影响分析[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6(19):86-91.

[5]张成刚.新就业形态的类别特征与发展策略[J].学习与实践,2018(03):14-20.

最后编辑:
作者:《大陆桥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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