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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17

新时代“枫桥经验”下城市基层治理的适用性研究

摘 要:“枫桥经验”是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杰出典范,其内在价值具有可复制性与普适性,逐步形成“矛盾就地化解、平安持续守护、服务全面到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当前,我国城市基层治理的复杂性与难度显著上升,亟需汲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为城市基层治理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因此要打破传统城乡之间的空间界限与思维束缚,探索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之中,构建更加和谐、高效、智慧的城市治理新生态。

关键词:“枫桥经验”;基层治理现代化;党建引领;中国式现代化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宏大架构内,基层社会治理不仅是政策有效落地的核心枢纽,也是社会稳定与持续进步的坚实基石,其稳固与否直接反映出国家治理体系的整体效能。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工作,2023年3月,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事关人民切身利益,是促进共同富裕、打造高品质生活的基础性工程。”改革开放后,我国城市化速度和规模均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并逐步转向高质量、高效益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阶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一系列复杂的社会管理议题随之浮现,对城市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构成了挑战,全面而深入的试点改革尤为迫切。

二、“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理论概述

(一)“枫桥经验”发展历程与实践

“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市柯桥镇枫桥村的干部群众在毛泽东同志的批示指导下,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治理模式,后被推广至全国,成为处理基层矛盾的重要方式。“枫桥经验”的演进历程可划分为三大标志性阶段:首先是侧重“社会管制”的初期阶段,随后是强调“社会管理”的深化阶段,最终迈向注重“社会治理”的现代化阶段。每一阶段都是理念与实践的飞跃,这一过程也体现了我国社会由 “管”到“治”的转变。社会管制阶段,“枫桥经验”作为改造“特定群体”的典范,集中开展改造与再教育工作,强调精准区分并妥善处理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社会管理阶段,其成为建设平安社会的先进经验,在稳定社会秩序、推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作用;最终发展成为社会综合治理的范例,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多元模式。

历经六十余年的深化完善,“枫桥经验”始终彰显鲜明的人民性、广泛的参与性以及不竭的创新性。首先是人民性特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托群众力量、激发群众参与,强调基层社会治理要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其次是参与性,强调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通过平安共建、干群共治、利益共享改善基层自治环境。最后是创新性,能够适应时代发展,注重从传统资源中挖掘转化,结合现代治理方式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从“枫桥经验”到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实践经验的深度提炼与理论内涵的持续丰富,构建了一套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理论体系。

(二)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总结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枫桥经验”在深度融入基层治理新格局的过程中,其核心理念不断丰富为“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新时代背景下“枫桥经验”的坚守传承、发展创新发表重要论述,指出要坚定不移地传承与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并融入现代治理先进理念,为其注入深刻的时代内涵,显著强化了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凸显了法治思维的引领作用,使之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一块“金字招牌”。

一是坚守人民主体地位不动摇。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枫桥经验”的创造者。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刻彰显了依托民众智慧、汇聚群众力量的理念,在传承与发展过程中确保及时有效响应民众关切,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无论是社会治理制度的共建、共治、共享,还是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党建工作贯穿基层治理各个环节,推动基层党建与治理深度融合,坚持把党建作为引领发展、抓实基层治理的“牛鼻子”。在党建驱动下,持续强化党组织领导效能,聚焦巩固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及价值导向作用,夯实基层党组织根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坚持多元共治、“三治融合”。这是“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推进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途径。”在新时代背景下,“枫桥经验”始终秉持系统思维,以自治为基石、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引领,遵循法律原则、寻求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最终促成全民参与、协同治理、成果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枫桥经验”在城市基层治理中的适用性

六十年来,“枫桥经验”从浙江一隅走向全国,在时间长河中不断升华。“枫桥经验”虽根植于农村社会的沃土,但其核心价值与运作机制却具有超越地域的智慧,它不应囿于农村,而应在城市舞台上得到更为深入的阐释与创新。因此,将这一宝贵经验引入城市治理领域,特别是城市社区治理的实践中,是对其传统优势的拓展。创新性发展“枫桥经验”使之更加契合城市社区的实际需求,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城市社区治理的复杂性是由城市管理的高度复杂性、利益群体多元化等因素共同形成的。随着城镇化加速推进,城市社区规模持续扩张,社区人口构成更加多样,这不仅彰显出社会发展的脉动,也对城市管理与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社区治理领域中社会自主力量蓬勃兴起、基层事务日益繁复、社区居民需求多元,但受限于既有体制框架,我国城市社会治理的核心仍偏重“政府主导”,使得基层社会治理层面呈现出明显的割裂性,各治理主体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联动与衔接机制,制约了整体治理效能的提升。农村流动人口所代表的“乡土文化”与城市原住民所代表的“市民文化”在社区公共空间碰撞,引发社区复杂的冲突与多重矛盾。同时,城市社区中人口的高密度和多样性引发了社区文化、权利等方面的冲突。社区居民拥有不同背景,利益和诉求多种多样,居民联系减弱,邻里关系相对松散,这不仅增大了日常管理难度,也暴露了网格化治理中“网眼”过大的问题,如何有效协调各方利益以化解矛盾冲突是城市社区治理不可忽视的问题。从普遍意义上看,地方的实践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枫桥经验”在城市基层治理中的适用性和重要性。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创新性地推出社区矛盾纠纷在线调解系统,居民只需在小程序上提交问题,即可触发城区网格治理平台的快速响应机制,专业调解人员随即介入。该系统实现了线上线下无缝对接,进一步拓宽了网格服务的覆盖范围与深度,让居民享受到更加便捷、全面的治理服务,大幅度提升了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与幸福感。

四、基于“枫桥经验”的城市基层治理路径

真正的治理,其所要创造的结构和秩序并非外部强加的,要使其发挥作用,必须依靠多种相互影响的行动。

(一)坚持群众路线根本原则,聚焦群众需求与期望

在社会综合治理中激发广大民众的内驱力,引导群众参与,充分彰显对民众意愿的尊重,提升民众在社会治理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面对城市社区中繁多的矛盾和冲突,首先要重新构思治理理念,以“人”为核心推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激发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不再将人民群众仅视为治理对象,而是将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出发点、落脚点。此外,城市需吸纳社会各阶层的力量参与治理实践,倾听不同行业与不同年龄层次的群众心声。

(二)明晰主体责任边界,培育居民参与意识

明晰主体边界即,明确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社会组织及居民等多元治理主体的权责范围,通过制定权责清单厘清职责边界,避免推诿扯皮或权责交叉,确保各方在协同治理中各司其职、互补联动,形成有机互动的治理合力。要依托党建的强有力引领,通过专题讲座、社区宣讲、典型案例分享等多样形式,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同时组织社区干部开展自治能力培训,帮助社区干部与居民深刻理解自治内涵,摒弃表面化需求认知,通过入户走访、民意恳谈会、线上意见征集等方式精准调研,透过表象把握城市社区的真实需求。

(三)坚持法治导向,强化法治思维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在现代化建设中,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不能仅依赖传统矛盾调解方式,更需强化法律手段,将法律作为解决问题的首要选择,坚持先法律后情理,培育法治思维与法治文化,推动人人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四)利用现代科技,创新治理机制

将现代科技与党的党建引领、群众路线等治理经验深度结合,以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核心导向,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智化手段与基层治理实践的深度融合。依托云端算力与终端感知设备,构建集数据整合、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协同处置于一体的精细化大数据治理平台,引导政府部门、社区组织、社会组织及居民等多方主体在线参与。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治理资源供需精准匹配与信息实时畅通流转,不仅能提前识别潜在矛盾隐患、提升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预测预防能力,还能通过流程线上化、结果公开化增强治理透明度,让基层治理更智能、更高效、更贴合群众需求。

五、结束语

“枫桥经验”是根植于中国本土、独具创新性的基层治理范式,其深厚底蕴源自广泛实践探索,在新时代浪潮中焕发勃勃生机。它既非乡村专属,也不局限于城市,能够精准适配不同场景、彰显治理效能。将“枫桥经验”融入城市基层治理实践,注入新时代精髓,能够驱动基层治理迈向更高质量发展轨道,开启社会繁荣和谐的新篇章。

(作者简介:刘云璐,西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朱俊惠,西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政策)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23-03-05.

[2]葛天博.“枫桥经验”的回溯、重读与再兴[J].领导科学论坛,2020(07):17-30.

(文 / 刘云璐 朱俊惠)

最后编辑:
作者:《大陆桥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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