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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15

江浙沿海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 目标定位与关键举措

摘 要:江浙沿海地区是江浙沪皖三省一市的重要组成部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必将赋予这一地区新的目标定位和使命担当。站在新的起点上,江浙沿海地区要围绕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的新趋势和新要求,明确自身目标定位,创新关键举措,江浙沿海地区基于临海最大优势、对标上海龙头地位,江浙沿海地区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从组建长三角海洋经济区域合作办公室、设立长三角陆海统筹发展改革创新试点、加快推进长三角沿海城市带建设、加快推进长三角沿海产业带建设、加快推进长三角沿海交通带建设等五个角度,把江浙沿海地区打造成为长三角和全国沿海经济带高质发展的增长极和示范区、长三角一体化陆海统筹发展示范区,在对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实现新的更大作为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键词: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江浙沿海;目标定位;关键举措

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长三角既是地理区域又是经济区域,具有地理、文化、经济、城市等多重意义,在全国经济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层面针对长三角地区共出台过三个文件,分别是200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0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2011—2020年)》和2016年《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

随着国家区域发展格局深度变革,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区域规模和发展层次呈现多次演替。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共建创新包容的开放型世界经济》,首次提出“为了更好发挥上海等地区在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将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置于国家战略地位,使“两建设”与“三发展”相互配合,有利于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

2018年11月,江浙沪皖三省一市人大分别通过《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在法律层面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要求江浙沪皖三省一市加深合作,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着力将长三角地区建设成为我国发展强劲活跃的增长极、全球资源配置的亚太门户、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二、江浙沿海地区与长三角区域概况

江浙沿海地区主要包括江苏省的连云港、盐城、南通3个城市,浙江省的杭州、嘉兴、宁波、绍兴、舟山、台州、温州7个城市,共计17个县、11个县级市、19个市辖区,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核心区16个城市)、《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江浙沪皖26个城市)的行政范围略有区别,主要是江苏连云港、浙江温州没有被纳入长三角城市群范围。2019年江浙沿海城市面积为10.42万平方千米,GDP略超9.61万亿元,常住总人口为8 759.89万人,人均GDP为10.97万元。江浙沿海地区是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必将赋予江浙沿海地区新的目标定位与使命担当,需要这一地区站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更大作为和更大贡献。本文主要围绕长三角一体化新趋势新要求,探讨江浙沿海地区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目标定位及其关键举措。

三、江浙沿海地区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目标定位

当前,长三角区域正处于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新阶段,为江浙沿海地区带来新的重大机遇,客观需要江浙沿海地区更加积极主动接受以上海为中心的辐射带动,在对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实现更大的发展,展示更大的作为。

上海作为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和未来发展的全球城市,发挥上海在长三角、长江经济带、全国的龙头带动作用,主要是发挥上海国际金融、航运、贸易、经济和科创“五个中心”的全球资源配置功能,为长三角、长江经济带、全国的区域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产业升级、功能提升、科技创新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上海提出“全力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合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动并认真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浙江提出“坚持全省域全方位融入长三角,充分发挥浙江体制机制、对外开放、数字经济、绿水青山、民营经济等优势,制定浙江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纲要,共同打造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江苏提出“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主动与国家层面对接,加强谋划,做好规划,大力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由此可见,“全省域全方位融入”是浙江认真落实国家战略的决心所在,江苏则是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三大国家战略的叠加优势和重大发展机遇,在落实国家战略中提升江苏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总体定位:立足全国沿海经济发展格局,服务“一带一路”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发展战略大局,从战略高度优化提升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质量和层级,打造全国沿海经济带新高地、争当陆海统筹发展新尖兵、促进陆海经济融合发展、构筑陆海生态环境新支撑、创造沿海沿江联动发展新模式,建设面向长三角、辐射沿海、引领全国的东部沿海经济增长轴。

围绕总体定位,江浙沿海地区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把国家战略普遍性要求与江浙沿海地区发展阶段性特征紧密结合,精准务实把握好战略目标和定位。按照“上海进一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各扬其长”的推进路径。

——江浙沿海地区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旨在打造引领长三角和全国沿海经济带高质发展的增长极和示范区。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是手段,打造长三角沿海经济带、全国沿海地区增长极和示范区是主要目的。江浙沿海地区始终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发展的积极倡导者、有力推动者、坚决执行者、重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通过积极主动接受上海辐射带动,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实践,有助于江浙沿海地区实现自身更大发展,为全国沿海经济带高质发展提供探索路径、经验成效和示范引领。

——江浙沿海地区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在打造长三角一体化陆海统筹发展示范区。海洋经济已经成为江浙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海洋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海洋发展区域格局已经形成。从海洋经济总量而言,2018年江浙海洋生产总值近1.60万亿元,约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19.1%。江浙W型沿海经济带初步形成,为长三角陆海统筹全面发展创造了基本条件,为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规模再扩大、海洋产业主导产业链再延伸和陆海开发空间再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沿海地区发展的优势在海,发展的支撑在陆,陆海统筹发展才是沿海地区发展的重要思路和有效载体,充分发挥陆海要素集聚和空间集中效应,全面提升长三角沿海经济带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江浙沿海地区陆海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有利于江浙沿海地区加快发展海洋生物、海水利用、海洋新材料、高端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有利于江浙沿海地区高起点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积极主动服务和支持上海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强化陆海经济战略协同,努力实现更高层次、更宽领域的陆海协调发展。

四、江浙沿海地区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关键举措

(一)与上海联合组建长三角海洋经济区域合作办公室

紧抓海洋强国发展战略,强化海洋经济创新驱动,协调海陆发展,优化沿海生态,扩大开放合作,打造海洋经济“长三角质量”,实现长三角海洋经济跨越式发展,推动长三角沿海经济带建设,为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提供示范。以上海为龙头,江浙10个沿海城市建立协作机制,组建长三角海洋经济区域合作办公室,统筹长三角海洋经济发展,重点发展海洋交通运输、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海洋新能源等涉海产业,打造规划有序、定位明确的长三角海洋产业空间,在加快发展以连云港、盐城、宁波、温州、崇明为主的国家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南通、舟山、浦东新区为主的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基础上,培育建设全国海洋经济中心城市,努力将示范区和示范城市建设成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功能平台,奠定长三角沿海地区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地位和作用。

(二)设立长三角陆海统筹发展改革创新试点(示范区)

坚持陆海统筹,协调推进沿海地区海陆空间开发利用、陆源污染防治与海洋生态保护。合理开发与保护海洋资源,积极培育临港制造业、海洋高新技术产业、海洋服务业和特色农渔业,推进江海联运建设,打造港航物流、重化工和能源基地,有序推进滨海生态城镇建设,加快建设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和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打造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沿海经济发展带,辐射带动江苏北部、浙江西南部地区经济全面发展。打造涉海产业基地和临港产业园区,促进港口和腹地产业功能衔接、经济深度协作的新型陆海统筹发展新格局。

陆海统筹确立海洋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基于陆海资源互补性、陆海生态关联性和陆海经济互动性,以符合自然、生态和经济客观规律的形式从决策—调控—管理—项目四个层面进行战略性和全局性陆海统筹,统筹调控沿海地区陆海资源供给规模、开发时序和发展结构,推进沿海地区高质量陆海统筹发展。从江浙沪沿海地区筛选若干沿海城市围绕海岸带空间综合规划管理、现代化海洋经济体系、海洋功能区划-围填海土地开发利用、全域陆海融合生态系统等项目进行陆海统筹发展试点示范和改革创新,推动江浙沿海地区构建陆海资源、产业、空间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海洋对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载体依托和重要作用。

(三)加快推进长三角沿海城市带建设

中心地理论认为城市是区域发展中心,通过城市中心地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域发展,起到“以点带面”作用。长三角地区城镇化水平处于较高水平,需要以更高层级的以城市群为中心的“以群带面”发展方式。

江浙沿海地区城镇化进程持续加快,但仅有上海、杭州、宁波城镇化率高于长三角沿海城市平均水平;沿海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及其腹地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沿海城镇体系布局不够优化。随着新型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和沿海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加速推进,沿海城镇和港口在资源空间、功能布局等方面的矛盾日益凸显,城市、港口、产业融合发展不够协同,特别是江浙沪两省一市城市和港口的竞争性腹地具有陆海双向局部重复性。需要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原则,打造以上海为世界级城市群核心城市、以杭宁都市圈为支撑、以连盐通等沿海城市为节点的长三角沿海经济带。

长三角沿海经济带重点发展江苏沿海城市带、浙江杭州和宁波都市圈。江苏沿海城市带包括连云港、盐城和南通三市。发挥临海临江优势、江海联动发展,打造以连云港为重点的“一带一路”建设先行基地、以南通为重点的江海联动发展基地以及包括盐城在内的开放合作门户基地,使江苏沿海城市带成为江苏增长速度最快、发展活力最强、开发潜力最大的区域之一。杭州都市圈包括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四市。发挥创业创新优势,培育发展信息经济等新业态新引擎,加快建设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湖州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全国经济转型升级和改革创新的先行区。宁波都市圈包括宁波、舟山、台州三市。高起点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和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宁波港口经济圈、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高效整合三地海港资源和平台,打造全球一流的现代化综合枢纽港、国际航运服务基地和国际贸易物流中心,形成长江经济带龙头龙眼和“一带一路”战略支点。

(四)加快推进长三角沿海产业带建设

江浙沿海地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优化升级,2017年江浙沿海地区三次产业比重为4.7∶44.3∶50.9。连云港、宁波、嘉兴、绍兴三次产业结构呈231型工业化后期阶段、其他6个沿海城市呈321型服务业化阶段。与此同时,江苏沿海3市陆海产业发展明显滞后于浙江沿海7市,江苏沿海3市第三产业比重没有超过50%,处于二、三产业并重阶段,而浙江杭温舟3市服务业占比超过51%。江浙沿海地区陆海产业发展不充分不平衡比较突出,在“两个联动”(陆海联动、港产城联动)和“五大建设”(大港口、大产业、大园区、大城市、大通道),特别是在产业结构、产业特色、产业布局、主导产业集群、陆海产业融合互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相对于环渤海、珠三角等沿海地区具有较大差距,表现为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有待规模化、涉海产业特色不显著、临海产业布局同质化、陆海产业融合发展度不高。

发展沿海经济,应当遵循陆海一体国土空间理念,坚持陆海统筹,推进陆海产业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集聚发展的陆海格局,避免同质化竞争、低水平重复。江浙沿海地区应当加强陆海资源保护利用,推进港产城联动发展,做强沿海陆海产业核心带;沿海腹地区域实施涉海融合发展,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壮大沿海地区陆海产业支撑带,拓展陆海经济发展空间。沿海地区根据各自比较优势,利用临海区位条件,建设临港产业区,发展临港产业,推进江浙沿海地区陆海经济融合发展,构建现代陆海产业体系,促进长三角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对接全球陆海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物流链,构建高水平开放型陆海经济体系。优化陆海产业链分工布局,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鼓励建立国际研发、生产和营销体系,突出项目组团带动、园区化建设,加快沿海地区主导产业集群集聚,按照工业化和城镇化协同发展,促进江浙沿海地区产业临海集聚,提升江浙沿海地区在长三角、全国和全球陆海产业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构建长三角沿海产业带。

(五)加快推进长三角沿海交通带建设

江浙沿海地区城际交通发展不充分不平衡比较突出,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为主通道的沿海综合交通网络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江浙沪沿海高速铁路通道尚未形成,盐通、沪通高铁加快建设有助于完善长三角江浙沪皖三省一市的跨区域快速互联交通网络布局。

沿海港口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龙头,也是江浙地区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国家战略核心载体。江浙沿海地区布局连云港港、南通港、宁波舟山港、温州港等主要港口和盐城港、嘉兴港、台州港等地区性重要港口。2019年,宁波舟山港、上海港的港口货物吞吐量、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均为第1名和第2名,港口货物吞吐量排名中南通港第14名,但大而不强,港口增值物流、集疏运配套、江海—海陆多式联运组织仍存在不足,港口核心竞争力有待增强。江浙沪沿海港口分工协作和港口功能有待完善,沿海港口一体化规划、建设和运营不够,存在部分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

江浙沪港口联动和协作是推动长三角现代化港口群建设的有效抓手,在提升港口与腹地集疏运可达性、完善港口功能互补性、提高港口自身运营能力基础上,重点发挥港口物流、产业、商贸、信息核心功能,发展并完善干线港、支线港、喂给港等功能布局和集装箱、散货、LNG等货种布局,建立资本运营、港口运营、港口经济一体化协同化发展,积极推进江浙港口资本合作和业务合作,主动融入并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和功能,进而发挥江浙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南北翼的能级、作用和地位,打造以现代化枢纽港建设为核心、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为支撑、现代港产城融合发展为目标的世界级港口集群。

以港口、高铁、公路为核心的综合集疏运交通体系在长三角沿海经济带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地位和作用。依托沿海高铁、城际铁路、高速公路为主构建长三角沿海多层次综合交通网络,提升上海、杭州、宁波等全国性以及南通、连云港等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辐射能力。

以国际性枢纽港、区域性枢纽港和江海组合主枢纽港为目标,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为核心,优化整合沿海沿江港口,形成以上海为核心,宁波舟山、连云港等为次中心,分工协作、差异化发展,以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对外开放三大功能为载体,构建覆盖产业、航运、贸易、金融、信息、调度、承接功能的长三角港口群,打造港口、铁路、公路、机场等多式联运综合集疏运体系,率先建成长三角陆海便捷综合交通通道,形成辐射长三角区域外综合交通体系,对接全国沿海沿江沿桥互联互通大格局。(文 / 翟仁祥)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8BJY178)。】

(作者简介:翟仁祥,江苏海洋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为海洋经济。)

参考文献:

[1]胡彬.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背景、挑战与内涵[J].科学发展,2019(4):67-76.

[2]邹宝元.“双轮”驱动长三角一体化[N].安徽日报,2019-04-16(6).

[3]苏浙皖三省代表热议长三角区域一体化[J].上海人大月刊,2019(3):25.

[4]群仲平.在“融入”中实现自身更大发展[J].群众,2019(5):1.

[5]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的江苏新担当[J].群众,2019(5):8-9.

[6]刘西忠.沪浙皖推动一体化发展的现实启示[J].群众,2019(05):16-18.

[7]张学良,林永然,孟美侠.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演进:经验总结与发展趋向[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3(1):138-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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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陆桥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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