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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4-19

浅析中国税制的演变及未来发展

摘 要: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税制也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更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从这个角度来说,国家税收制度的变更,会“牵一发而动全身”。本文以我国的税制变化为脉络,对中国税制的变化进行简要分析,总结其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借古鉴今,探究税制变化的内在规律,从而对我国税制的未来发展方向做出一定的预测和展望。

关键词:税制变更、税赋、改革

一、中国古代税制的变更

(一)春秋、战国时期

我国社会制度在春秋时期由奴隶制转为封建制度,各国相继开始改革田税。法家先驱管仲在齐国进行了一系列的经济改革。提出相地而衰征,即根据土地的好坏,来征收田税。之所以发生这种巨大变化是因为过去简单粗暴的征收手段造成了诸多不公平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百姓的积极性。管仲则针对这一现象,调整税制,适应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变法之后可以用粮食等实物来缴纳土地税,激发了民众的积极性。

战国时期,为了能让国家在战争中更具优势,各国相继变法,以获取更多税收,增强国力。商鞅在土地税方面正式废除了井田制,允许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买卖土地,使得新兴地主阶级的积极性得以提高。魏国的李悝变法也与之类似, 魏文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强盛国力,采用了李悝的建议,取消了井田制。李悝变法中还包含了管仲经济改革的思想,李悝根据土地的质量差异,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使得税收制度更加合理,百姓耕作也更加积极,公平性原则再一次得以体现。

(二)唐朝

武德第二年,租庸调制开始实施,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承认将以实物形式征收地租,取消以徭役形式课税。这使得老百姓的劳动时间大大增加,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的积极性。若有征徭役的情况出现,也会根据徭役的多少减少甚至免除当年的税负,真正使百姓轻徭薄赋。但后来世家豪门林立,部分地方政府指令传达不下去,土地兼并严重,租庸调制逐渐崩溃,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两税法”才得以实施。杨炎提出的两税法核心有两点:一是按照土地和财产征收税款,众多税目统一,这样使得政府收税变得更稳定,不会随着流民现象出现波动,也使得官吏难以中饱私囊;二是以货币征收,这样使得农民不得不进行贸易,促进了商业的发展。两税法同样体现了公平原则,资产多者则税负较重,资产少者则税负较轻。这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使中国长期实行的人头税向土地财产税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三)明清时期

明初,依旧采用前朝的“两税法”,但由于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旧税制显然已经不能满足新经济的需求,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应运而生。一条鞭法与旧税制相比,一方面,将原先繁杂的税目进行统一,捆为一条鞭,简化了税制,从某种程度来说,也减轻了百姓的负担;另一方面,改实物征收为货币征收,除了苏、淞、杭、嘉等地征收米粮,其余地区均征收银两。“摊丁入亩”是清朝在前朝一条鞭法的基础上,做出的改进。其取消了征税的双重标准,人头税基本上被废止,减轻了百姓的税负,对促进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总体来说,无论是“一条鞭法”还是“摊丁入亩”,都是将税收的名目统一,避免官吏巧立名目,从而胡乱征税。此外,此类改革还具有调节贫富的能力,并且强调公平原则,客观上减轻了百姓的负担,使得经济得以发展。

二、新中国时期税制的变更

(一)新中国初期

新中国初期,国内同时运行着多种不同的税收制度。一些老解放区,仍然使用着革命时期各大根据地所制定的税收制度。当时全国税制差异巨大,比如烟草税在华北地区不征收,在华东、中南部则要征收,而且各地区的管理方法和税务凭证更是五花八门,这让税制改革的工作变得棘手。1949年11月,首届全国税务会议召开,如何统一全国税政、规划确立新的税法制度以及如何加强税务工作成为本次会议的重点。会议制定了《国家税收征管实施细则》,并于1950年1月生效。此外,政务院于1950年公布了《中国税政实施要则》。《中国税政实施要则》的重要意义在于确定了全国税收制度的目标,定下了规范税收工作的规矩。这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税收制度新时代的到来。

随着新中国时期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商税收入开始迅速增长起来。1950年就已经达到了与当时的公粮收入相等的程度。但中央政府并没有因此停下改革的步伐,而是加大力度调整税收,合并了许多税种,改进征税方式,调整一些税目的税率,并且增添了一些合理的条例,使得我国税收制度走向完备。

(二)1978年以后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改革开放政策,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阶段。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上来,原先的单一税制显然难以满足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税制经历了由计划经济税制到市场经济税制的改变,由单一税制逐渐发展成为复合税制,税制本身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最令人瞩目的一点就是引入了“增值税”。此外,从1978年建立“涉外税制”到1984年的“利改税”等,经过漫长的几十年发展,我国的税制逐步走向成熟。近十年来,我国的税制改革步伐越发加快。营业税改增值税,更是其中波澜壮阔的一笔。由于原先的营业税具有重复征税的弊端,流转环节越长,双重征税也就越多,而且不能退税和抵扣,客观上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因此营改增全面试点之后,营业税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其征税范围将由增值税取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可以扣除,免去了重复征税的弊端,有效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形成良性循环,体现了公平性原则,这对产业结构优化和供给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近些年来,国家对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比如公益性捐赠能够结转了,一些行业的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调整了,一些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也延长了,这些变化都使得企业的盈利能力得到增强。此外,为了鼓励企业创新,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税率为15%等优惠政策,都体现了国家对研发创新的支持。企业有了核心技术,发展好了,自然能顺利转型升级。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也是促进我国供给侧改革的有效办法。同时,近些年的税改中公平性原则贯穿始终。如,从2005年开始至今,个人所得税中的月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从当年的1 600元、2 000元逐步上涨到5 000元,免征额的连续提高,背后的原因是生活成本的提升,将工资薪金扣除基本生活成本后的金额作为计税依据,体现了税收公平的原则。此外,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等项目也是如此,既体现了公平,更体现了人文关怀。还有,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我国自2006年取消了农业税(烟叶税除外),也体现了国家的政策扶持和倾向。总之,税收政策对于经济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同时也能看出,我国目前的税制改革已经从初期的整体税制改革,逐渐过渡到单个税种的调整上来。

另外,纵观这十几年的税制改革,可以发现我国十分注重“税收法定原则”,一大批新的税法应运而生,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等法律的实施。

三、预测和展望

(一)税制变更是必然的

通过上文对中国古代税制的简要介绍,可以发现新税制的出现必然是因为旧税制所处的环境发生变化。应该认识到,一个新的税收政策无论在当时发挥了多大的作用,前提一定是与当时的经济环境等相适应,但随着科技与时代变化,经济的发展,终究会被新的更合适的政策所取代。因此,没有哪一项税收制度是永久性的。税法的制定与施行必须依照现实所处的环境,脱离现实的税制必定是不长久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各国对核心技术的重视,大国之间的博弈等一系列国内外政治、经济、科技等因素,让税制的变更变得无可避免。因此,税制演变正是新时代之大势所趋。

(二)“公平课税原则”会得到进一步体现

通过分析,古代税制的变化基本都是为了维护中央集权,维护统治者的统治,保证国家机制的正常运行。可以发现,在历朝历代的税制变革中,“公平课税原则”的思想均有体现,如李悝变法等。只有征税公平,百姓安居乐业,王朝才会繁盛起来。封建王朝征收的税款,用来维持国家的正常运转和公共资源的建设,税收把人们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既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民众利益,也在宏观上将资源投入公共建设中,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

与古代税制的变迁类似,新中国的税制也是处在不断的变更之中,不论是新中国初期还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税制都在不断变化。但是其变化的方向是有章可循的,主要都是为了不断减轻企业和人民的负担,体现公平,促进经济发展。其调节手段多种多样,包括合并税目,精简收税流程,降低税率,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等,这些变化无一不体现我党的治国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简政放权。其中,“公平课税原则”再一次得以体现,例如上文提及的个税减除费用的增加;以及营改增的实施,避免重复征税的问题,均为公平性原则的体现。

(三)税收依旧是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

税收政策作为我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依旧会随着我国宏观调控目的的变更而变更。例如,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在这之后的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开始实施。

此外,就消费税而言,国家征收消费税的目的是对一部分奢侈品等进行宏观调控。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以前认为是奢侈品的应税消费品现在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同时,又有一些新的高档、新兴的消费品被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同时部分专家预测,未来高档娱乐消费品等有可能被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四)“税收法定原则”是未来税制改革的方向

未来的税制改革中,“税收法定原则”的一贯性依旧会得到延续。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首次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被提出。现如今,我国的第一大税种增值税依旧是以《暂行条例》的形式呈现,加快增值税的立法工作,删除增值税中不合理的税率,将增值税升格为“法”,任重而道远。

四、结束语

回顾过去,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税制的演变与经济的发展一直相辅相成,互不分离。展望未来,我国的税制改革也必然会朝着更加规范、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同时税制也一定会在国家治理、宏观调控层面扮演着更加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文 / 张洋)

(作者简介:张洋,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经济系,助教,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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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林源,马金华.中国百年税制体系的演变——以五四运动为逻辑起点[J].财政监督,2019(22):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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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陆桥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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