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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11-29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贸易现状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食品农产品贸易变得越来越紧密,贸易合作取得丰硕成果,进出口食品农产品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势头迅猛,具有广阔的互利共赢前景。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食品农产品贸易规模总量持续增长,据海关总署数据,食品农产品贸易总量从2013年的37.1亿美元,增长到2018年的49.7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6.02%,我国已经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食品农产品的主要贸易国。同时,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食品农产品贸易规模及增速呈现出区域间及区域内国家间双重差异性和阶梯形特征。

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食品农产品贸易现状

(一)区域层面阶梯形特征明显

2018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区域食品农产品贸易量排名为:东盟10国、独联体7国、南亚8国、西亚18国、中东欧16国、中亚5国、东亚(蒙古)。其中,东盟10国贸易额为350.5亿美元,占比70.5%;独联体7国贸易额为68.9亿美元,占比13.8%;南亚8国贸易额为29.8亿美元,占比5.9%;西亚18国贸易额为28.8亿美元,占比5.8%;中东欧16国贸易额为10.9亿美元,占比2.2%;中亚5国贸易额为7.9亿美元,占比1.6%;东亚(蒙古)贸易额为3.3亿美元,占比0.7%。从图1中可以看出,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梯:第一个梯队为东盟,东盟在2013年以来一直是一带一路沿线区域中与我国食品农产品贸易量最多的地区,其次是独联体7国、南亚8国和西亚18国,为第二阶梯区域。而中东欧16国、中亚5国和东亚(蒙古)受经济发展状况、饮食文化差异等因素影响,与我国食品农产品贸易量虽有所上升,但贸易金额占比不大。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贸易现状 - 第1张  | 大陆桥视野

(二)国家层面符合二八定律

在图2中可以看出,在贸易量排名前20个国家中,东盟占7个,独联体占2个,南亚占3个,西亚占6个,中东欧占1个,中亚占1个,其中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贸易金额前4名均为东盟10国成员,这4个国家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食品农产品贸易总量的59.8%,而西亚18国虽然有6个国家进入前20名,但该6国仅占贸易总金额的4.9%,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目前共有65个,其中占据前20%位次的13个国家的贸易量占总贸易量的95%,符合帕累托法则,即前13个的国家占贸易总量的绝大部分,说明我国与一些国家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贸易量往来密切,但与另一部分国家食品农产品领域贸易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三)进口与出口国家高度相似

从图2中可以看出,与我国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贸易额较高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名单中,虽然进出口排名略有不同,但排名前20的国家名单重复率达80%,有16个国家同时在进口与出口前20的排名中,且这16个国家所占进口和出口贸易额的比例为90.9%和87.6%,这些国家也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与我国食品农产品贸易往来密切国家。其中东盟10国有7个,独联体7国有1个,南亚8国有3个,中东欧16国有1个,中亚5国有1个,西亚18国有3个。

二、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食品农产品贸易存在的问题

(一)沿线各区域各国家食品农产品贸易不平衡

沿线各区域食品农产品贸易主要集中在东盟10国、俄罗斯等少数国家和地区,东盟已经成为我国食品农产品贸易的重要合作伙伴,从2013—2018年的贸易总量来看,东盟10国贸易量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总额的70%以上,但我国与其他地区贸易量较少,例如中东欧16国2013—2018年贸易量仅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食品农产品贸易量的2.4%,从2013年的9.6亿美元增长到2018年的10.9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仅为2.57%,低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总体贸易增长量6.08%。交通便利程度对食品农产品贸易有显著的影响,东盟与我国地理位置较近,风俗习惯、饮食文化有诸多相似之处,贸易往来最多;西亚、中亚、中东欧受空间距离、饮食习惯、宗教文化等多方因素影响,食品农产品贸易往来相对较少,例如我国与中亚地区的食品农产品贸易合作却才刚刚开始,市场占有率低,农产品贸易更是滞后于东盟一些国家,从2013—2018年,与中亚地区农产品贸易合作增长了6倍多,但在所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食品农产品出口市场中占比仅为8%

(二)贸易国家国情复杂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官方语言有53多种,一带一路区域在语言隔阂、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宗教信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差异、饮食习惯等一系列问题影响下对于贸易量产生相当程度影响,再加上部分国家,其食品安全认定标准不同于他国,大大提高了食品农产品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国家在政治法律制度等领域大不相同,有些国家法律制度不完善,相对落后,有的还存在政治风险,这使得沿线贸易格局构建存在困难,存在的更多的挑战。

(三)食品农产品出口结构比较单一,附加值低

一是食品农产品种类单一,中国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集中度越来越高,主要集中在几类具有优势的初级农产品,如蔬菜、水果等初级农产品,或者干制食用菌、水果罐头等初级加工食品。二是出口市场比较单一,我国对东盟的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农产品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出口额。近几年对越南的食品农产品的出口也迅速增加,中国对上述四国农产品出口额占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出口总额的八成左右,这些国家中,每个国家农产品进口额的变动,都会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中国食品农产品对其出口。三是受原始农业生产的影响,我国80%的食品农产品都是附加值低的初级产品,我国对农产品加工的投入主要以劳动为主,资本和技术的投入都还有所欠缺,使得我国食品农产品附加值不够,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上的地位与品牌形象有待提升。

(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不平衡

沿线国家食品农产品贸易主要集中在东南亚等少数国家中,与东盟合作增长也较快,近年来已成为我国农产品贸易的重要合作伙伴,但与中亚地区的贸易合作却才刚刚开始,市场占有率低,农产品贸易更是滞后于东盟一些国家,从2013—2018年,与中亚地区农产品贸易合作增长了6倍多,但在所有农产品出口市场中占比仅为8%,从口岸基础设施来看,部分国家经济实力相对较弱,贸易便利化程度较低,物流成本偏高,多数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脆弱,汇率波动较大,自由贸易区协定自由化、便利化程度整体偏低,关税水平总体偏高,这些都导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成本居高不下。

三、对策建议

(一)完善食品农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

中国是农业大国,但出口的农产品多为初级产品,要想加大对农产品的出口,有效发展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必须要升级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的技术密集程度。就初级产品而言,不要只注重出口数量,而是要着眼于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水平,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想方设法扩大市场占有率,实施品牌形象与品牌战略,打造特色品牌产品,发展品牌农业和现代农业。此外,不管是初级产品还是深加工产品都应根据整个国际市场需求做出相应的生产结构调整, 加大对产业集中度高、质量稳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食品农产品生产区域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培育中国品牌的知名度。

(二)加强区域多边合作

加快建立和完善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在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和边境口岸层面的多层面沟通合作机制,加大在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程序具体执行方面的合作交流力度,为食品农产品出口营造良好的合作环境。同时,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食品农产品领域标准收集、比对研究以及一致性建设工作,研究建立对沿线各国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专项跟踪机制,加强食品农产品安全通报信息互通,提高技术性贸易措施透明度。

(三)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加大双边物流等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同时在制度和体制上推进与“一带一路”区域国家的电商,加大双边的市场融合的速度和深度。打通亚欧经济通道的核心在于打通链接两个地区的众多国家间的制度和物流壁垒,因此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加大在“一带一路”区域国家的交通运输等物流设施建设是“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成功实施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前,我国电商快速发展,打破了传统影响模式,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沟通空间大幅度压缩,在极大地拓展企业销售地域和消费者覆盖面同时,较大幅度地降低了销售成本和新产品推销时间。作为目前国内产品影响的新模式和成功典范,我国在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电商发展的同时,可以将电商发展融入“一带一路”的总体发展战略之中,在部分成熟国家推动电商发展及其相关的货物贸易等。这对于推动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经贸融合、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和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贸易发展新模式都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和重要意义。

文 / 陈朝 沙天慧 卞长远 王海涛 华从伶 王志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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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陆桥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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