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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2-10

以进促稳把经济回升向好趋势保持下去

2024年是国民经济实现稳步回升和高质量发展的一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目标。分季度来看,增长速度呈现先降后升态势,分别为5.3%、4.7%、4.6%、5.4%。出现这种令人欣喜的局面,是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关于扩大需求政策决策的结果。

2024年下半年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针对宏观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需求收缩突出问题,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调控措施。2024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指出:“宏观政策要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强调“要以提振消费为重点扩大国内需求,经济政策的着力点要更多转向惠民生、促消费,要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把服务消费作为消费扩容升级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要落实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新政策,坚持消化存量和优化增量相结合,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做好保交房工作,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要完善和落实地方一揽子化债方案,创造条件加快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对扩大内需提出更紧迫要求,提出“切实增强做好经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2024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讲话提出:“改革要坚持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强调通过改革解决制约发展的体制问题。正是在党中央这一系列不同凡响的政策部署下,经过各级政府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才取得了2024年第四季度经济增长速度的明显回升。

2024年12月9日和11日先后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5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调配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加强超长期逆周期调节,打好政策“组合拳”,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我们相信,在新的一年,继续落实中央关于扩大需求的政策措施,把2024年四季度出现的国民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保持下去,是完全有保障的。

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距离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还有十年时间。实现现代化是中华民族的伟大梦想,是几代人为之流血奋斗了100多年的目标。在越是接近实现目标时,我们越是要倍加努力、心无旁骛,防止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新的一年应当继续紧紧抓住以下几件大事,努力做出成效。

一、坚定不移扩大内需

2024年我国人均GDP达到1.34万美元,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3倍以上的差距。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66%,与发达国家80%以上的水平相比,还有较大提高余地。工业化创造供给,城镇化创造需求。我国经济增长还有很大空间。只要通过深化改革,消除需求规模扩大的体制障碍,就能释放出经济增长的巨大潜力。扩大需求涉及多个领域。首先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增强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购买力。其次是扩大服务消费,特别是注重扩大教育、医疗、信息等公共服务和物流、技术、咨询、法律等生产性服务。再次是继续扩大住房、汽车消费,满足人民改善住、行条件的需求,使房地产业和汽车工业成为持久不衰的支柱产业。最后是鼓励民间投资增长。投资是间接需求。长期以来,民间投资在支持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尽快改变民间投资下降局面,这是经济增长活力的重要源泉。

二、坚定不移增加科技投入

根据联合国经合组织公布的数据,2023年中国工业产值已经占全球的35%。凡是中国能够生产的产品,其产量均已居全球首位。对于中国尚不能生产的产品,美国采取禁售、禁止提供技术等方式,妄图阻止中国的发展。为了打破技术壁垒,对于“卡脖子”技术,必须实施新型举国体制,集中力量予以突破。要统筹教育体制、科技体制、人才体制改革,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尽快攻克技术难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三、坚定不移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近几年,由于国家采取了许多措施加快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但到2024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仍然达到2.34∶1。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是农民人均耕地面积小、劳动生产率低。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远远低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比为11∶1。实施城乡融合发展战略是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根本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如何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做出了五个重要的制度创新:提出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出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提出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公共服务制度;提出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提出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全面地不折不扣地落实这些新制度,将释放出农业农村投资和消费的巨大潜力,对缓解需求收缩问题起到重要的作用。

四、坚定不移实施制度型开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作出了实施制度型开放的重要部署。40多年来我国的对外开放基本上属于商品要素流动型开放,即引进外资、技术,充分利用我国劳动力和资源丰富、成本低的比较优势,通过发展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等方式扩大出口,逐步使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出口国。当前,我们要完善制度型开放,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开放,这是开放模式的重大转变,是新形势下打破贸易壁垒的需要,是建立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系和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实施制度型开放,有两个参照体系。

一是国际自由贸易协定。主要有RCEP、CPTPP、 DEPA三个自由贸易协定。我国已经加入或申请加入这些协定。要对照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清理现有的法规,与国际通行的规则相衔接。

二是现在世界上办得最好的三个自由贸易港。一是香港,二是新加坡,三是迪拜。通过对这三大自由贸易港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进行比较研究,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我国制度型开放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海外经验搞好我们的制度型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将为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 文 / 郑新立 )

(作者为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本刊总顾问。本文是作者专供本刊撰写的年度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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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陆桥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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