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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7-04

2018:“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周年,中国政府相继开展了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四大主场外交活动,向世界充分展示了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在此形势下,“一带一路”建设的国际影响力持续扩大,国内各项工作和国际合作加快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展望2019年,国际政治经济形势风云变化,经济增长、大国博弈、地区安全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国内经济仍将面临稳定增长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双重压力,如何在巩固和扩大五年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艰巨任务。

一、2018年“一带一路”建设主要进展

2018年以来,在认真总结五年建设成效的基础上,国内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围绕当前“一带一路”建设所面临政策协调、机制安排、资金保障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推动我国与沿线国家间的战略与政策沟通、设施联通与标准规则对接、投资与贸易合作、投融资与金融合作等领域取得积极进展,呈现出一些新的亮点。

(一)战略对接和政策沟通不断加强,第三方市场合作成为新亮点

2018年,在西方国家针对“一带一路”建设的“唱衰”“抹黑”论调不断涌现和美国主动挑起贸易争端导致全球贸易环境日趋恶化的大环境下,我国政府高层通过积极主动的外交不断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与相关国家的战略对接和政策沟通,“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关注度持续提高、合作范围和深度进一步拓展。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中俄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合作发展规划(2018-2024年)》《中巴经济走廊远景规划》颁布实施,“一带一路”与蒙古国“发展之路”和越南“两廊一圈”战略对接积极推进,第四次中阿巴三方务实合作对话、中哈举行产能与投资合作第十五次对话、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工作组第三次会议、中缅经济走廊联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泰贸易畅通工作组第一次会议等双多边会议顺利召开,中国与17国发布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部长联合宣言》等,标志着我国与沿线国家的战略对接与沟通已逐步进入机制化、常态化轨道。与此同时,“一带一路”倡议受到越来越多的非沿线国家和国际机构的关注,萨尔瓦多、多米尼加、斐济、格林纳达、智利、突尼斯等国相继与我国签署“‘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欧盟委员会发布《连接欧洲和亚洲——对欧盟战略的设想》,联合国与我国签署《关于开展“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合作意向宣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以《中-法第三方市场合作新一轮示范项目清单》《中国-比利时第三方市场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以及英国议会跨党派“一带一路”和中巴经济走廊小组成立、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工作机制为标志,部分发达国家与我国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第三方市场合作迈出了积极步伐。

(二)基础设施“硬”联通稳步推进,“软”联通迈出重要步伐

在基础设施“硬”联通方面,六大经济走廊框架下的互联互通建设加快推进,一些关键性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中巴经济走廊方向,历时36小时拉合尔直达喀什的中巴跨境大巴开通运行,中企承建巴基斯坦拉合尔橙线轨道项目试运行,“一带一路”关键性项目——从中国乌鲁木齐市经红其拉甫口岸到巴基斯坦拉瓦尔品第市全长2950公里的中巴首条陆地直达光缆建成开通。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方向,中老铁路重点工程跨湄公河特大桥主桥基础施工全面完成,境内段玉磨铁路元江特大桥再次提速、正式进入钢桁梁安装阶段。中蒙俄经济走廊方向,中俄首座跨界河铁路大桥中方段主体工程完成,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方向,中缅国际通道广(通)大(理)铁路全线铺通。海上丝绸之路方向,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完成收购巴西第二大集装箱港口巴拉那瓜港(TCP)和澳大利亚东岸最大港口纽卡斯尔港,我国海外港口布局由亚洲、非洲、欧洲及南北美洲扩展至大洋洲,实现了六大洲全覆盖。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方面,兰渝铁路“复兴号”CR200J动车组即将全线开通,钦州港—昆明班列继钦州港—重庆、钦州港—成都班列之后实现双向首发,广西最大的铁路物流中心南宁中心正式运营、钦州港东站集装箱办理站一期工程开工,广东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获批。
在“软”联通方面,我国与沿线国家在投资、贸易等方面的标准、机制对接取得重要成果。在实施《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5-2017)》的基础上,2018年我国制定并颁布了《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 (2018-2020年)》,开始围绕战略规划、基础设施、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对外贸易、节能环保、人文交流、健康服务、金融服务、海洋开发等全领域的标准化合作。“‘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论坛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规则评议研讨会”10月在罗马举行,签署并发布了针对“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里程碑式文件《罗马宣言》。与此同时,以沿线国家为重点的自由贸易谈判加快推进,年内与新加坡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议定书》、与格鲁吉亚的《自由贸易协定》生效、与毛里求斯就自贸协定谈判内容达成一揽子协议,目前正在与27个国家进行包括《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日韩、中国—挪威、中国—斯里兰卡、中国—以色列、中国—蒙古、中国—巴拿马、中国—韩国自贸协定第二阶段、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以及中国—新加坡、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等在内的自贸协定谈判或者升级谈判,并积极推动与孟加拉国、巴勒斯坦、摩尔多瓦等国的自贸协定可行性研究。

(三)贸易保持较快增长,对外投资呈现出止降回升态势

在贸易发展方面,2018年我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继续保持着较快增长态势,尤以进口贸易增长更为显著。据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我国与沿线国家商品进出口双向贸易额达0.9万亿美元,约合人民币6.1万亿元,同比增长13.2%,高出同期我国外贸整体增速3.3个百分点,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27.3%,较2017年同期提升0.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3.38万亿元,增长7.7%;进口2.7万亿元,增长20.9%。从地区结构来看,东盟仍是我国与沿线国家贸易的重点地区,东盟、西亚及中东也是我国面向沿线国家进口的主要来源地;我国与蒙、俄特别是俄罗斯的进口贸易增长较快。据海关总署11月8日发布的数据,2018年1—10月,中俄贸易达872亿美元,同比增长28.2%。其中,中国对俄出口392.7亿美元,同比增长13%,自俄进口479.7亿美元,同比增长44%。

在投资方面,我国对沿线国家的投资在经历了连续几年的下降之后,本年度呈现出明显的增长态势。据商务部统计,2018年1—9月,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对55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07.8亿美元,同比增长12.3%,占同期总额的13.1%,主要投向新加坡、老挝、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越南、泰国和柬埔寨等国家,东南亚仍是我国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地。

在对外工程承包方面,与2017年相比,新签合同额大幅度下降,但完成营业额明显上升。据商务部统计,2018年1—9月,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2916份,新签合同额732.9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47.4%,同比下降24.4%;完成营业额584.9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53.7%,同比增长18.4%,比2017年高10.5个百分点。

(四)中欧班列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开行地区加快向中西部拓展,地区协同和“三方”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中欧班列的开行数量快速增长,国内开行城市和抵达国家地区范围进一步拓展,运行质量显著提升,已成为更具有竞争力的国际物流品牌。从总体开行规模来看,中欧班列目前已累计开行超过12000列,国内开行城市56个,可通达欧洲15个国家49个城市,双向运输日趋均衡,回程班列数量与去程班列的占比已达到71%,基本实现“去4回3”。从国内开行城市地区分布来看,东部地区开行城市、开行线路依然保持增长、运营常态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中西部地区中欧班列呈现快速增长势头,中欧班列(成都)2018年10月在全国中欧班列中累计开行量率先突破2000列、2018年开行量率先突破1000列,另有兰州、钦州、赣州、乌鲁木齐等西部城市加入中欧班列运营行列。从运输商品结构来看,去程货源已由开行初期的手机、电脑等IT产品逐步扩大到建材、食品、轻工产品等六大类200多个品种,返程已经形成以汽车零配件、钢板等机械设备零配件为主的固定货源,首列由成都开往俄罗斯的汽车出口定制中欧班列的开通标志着中欧班列运营开始向提供定制化服务和满足多元化需求方向迈进。

中欧班列的国内地区间协调取得积极进展。由中铁集装箱公司与7家地方平台公司共同发起的中欧班列运输协调委员会成立一年多以来,在制度机制建设、优化班列组织、提升服务品质、深化国际协调、扩大品牌影响等方面成效显著。2018年12月,中欧班列运输协调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新增了7家成员单位,研究通过了《中欧班列运输协调委员会成员管理办法》《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中欧班列宽轨集并运输组织暂行办法》《中欧班列运力保障和开行计划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山东省整合济南、青岛、淄博、临沂4地中欧班列,着手打造欧亚班列“齐鲁号”品牌,通过统一品牌、统一班次、统一平台、统一支持、统一宣传促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海铁联运新通道的开辟开始促进中欧班列向“三方”合作和非沿线国家地区拓展。以《关于合作共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的框架协议》为支撑的南向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加快推进,“渝桂新”“陇桂新”“蓉欧+”以及广西钦州港-波兰马拉舍维奇等国际海铁联运班列的相继开通,架起了东盟、中国、中亚、欧洲贸易畅通的桥梁。自2018年5月起,日本大型物流企业日本通运公司开始利用海运、中欧铁路提供日本和欧洲之间的联运服务。

(五)投融资合作不断深化,人民币国际化范围和规模持续扩大

我国金融业开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2018年,“一行两会”接连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10余项相关政策通知,外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以及期货等行业的多项市场准入开放和业务范围扩大举措渐次落地,外资金融机构加速向国内布局。目前,香港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筹建深圳分行、德国安联保险集团筹建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接连获批,摩根大通建立持股比例为51%的证券公司已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并有UBS AG增持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比至51%和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增资的申请也已获得监管批准。
中国金融业走出去和对外合作步伐明显加快。截至目前,我国已与17个国家核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海外布局,已有11家中资银行设立71家一级机构。中国—阿拉伯国家银行联合体正式成立,研究提供首期30亿美元中阿金融合作专项贷款及100亿美元重建与产业振兴贷款,支持“一带一路”框架下的中阿全方位合作。丝路基金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签署战略合作伙伴备忘录,并通过中哈产能合作基金购买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部分股权。丝路基金与欧洲投资基金(EIF)签署《关于中欧共同投资基金首单项目落地与继续深化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宣布中欧共同投资基金投入实质性运作。德商商业银行与中国工商银行五年内将投50亿美元支持“一带一路”项目。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保加利亚发展银行签署《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开展金融合作协议》,力争在未来5年内开展总额15亿欧元合作,共同推动中、保两国及其他“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合作。

人民币国际化加快发展,规模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二期)于2018年5月2日全面投产,系统运行时间将实现对全球各时区金融市场的全覆盖。前三季度,中哈双边本币结算额达19亿元人民币。建行伦敦分行11月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该行累计清算量突破30万亿元人民币,继续保持亚洲地区以外规模最大清算行地位,助力伦敦成为中国最大的人民币离岸清算中心。此外,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还分别与欧盟、英国、巴基斯坦、泰国等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规模达3500亿元、3500亿元、2000亿元、700亿元的人民币互换协议。美国运通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起设立的合资公司连通公司成为第一家获准在中国境内筹建银行卡人民币清算网络的外资公司。

二、2019年形势展望

展望2019,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大,地缘政治和安全不确定性增加,国内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面临更大的压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内外环境将更加复杂。

(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可望保持温和回落态势下的相对快速增长,贸易保护主义和国际经贸规则变革将倒逼共建“一带一路”加快进程

2019年,受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滞后效应显现的影响,国际贸易和跨境投资对世界经济增长的驱动力会有所削弱,世界经济增速将与2018年持平或更低,发达经济体将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拖累,而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将保持温和可控的相对高速增长态势。2018年10月,IMF《世界经济展望》预测,2019年世界经济将维持3.7%的增速,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速将由上年的2.4%下降为2.1%,尤以美国、欧元区下降最为明显,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或将维持4.7%的增长水平,独联体国家、中东、北非、巴基斯坦、阿富汗、印度等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有望进一步提速,这将给“一带一路”经济环境稳定带来利好。但是,国际经济增长不确定性增加对沿线地区带来的外部冲击和内部金融风险等问题仍不容忽视,特别是美国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的消极影响将继续加深,以WTO改革为重点的全球经贸规则的变革也有可能成为大势所趋,将在客观上要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要通过扩大交流合作来共同应对世界经济发展的可能变数与风险。

(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范围持续扩大,地缘政治安全、世界主要国家的质疑以及沿线国家政局动荡的影响不容忽视

从地缘政治安全来看,全球范围内的地缘政治角力和安全形势总体可控,但局部冲突将保持常态化,甚至有可能放大。在我国周边地区,朝鲜半岛局势继续向和缓方向发展,台海和南海局势将总体保持稳定,但是美、英、澳等国以“航行自由”为幌子的军事挑衅还将长期存在。在沿线地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安全威胁短期内难以消除,围绕叙利亚、乌克兰问题的大国博弈尚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并有爆发军事冲突的可能。从世界主要国家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态度来看,尽管越来越多的国家对参加“一带一路”建设、合作开发第三方市场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相关合作也取得一定的积极进展,但是针对“一带一路”建设的质疑、忧虑和抹黑论调仍不绝于耳,一些针对性的举措将对我国在沿线地区的经贸投资产生负面影响。

(三)我国经济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面临更大压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和加快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等相关政策的实施将为“一带一路”建设增添动力

国内宏观经济在中美贸易摩擦和国内产业转型双重影响下的下行压力将加大,但仍有望保持中高速增长,增长质量也有望不断提高。从2018年的发展态势来看,前三季度我国经济增速分别为6.8%、6.7%、6.5%,消费、高技术投资和进出口特别是进口均保持较快增长,显示出经济增长逐季放缓的同时,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改善。据IMF预计,2019年中国经济增速将下降到6.2%,比2018年下降0.4个百分点,仍居于中高速增长行列。高盛集团预测,在全球经济整体疲软的态势下,中国仍有政策放松的空间,经济增速放缓仍属可控。新近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六稳”为基本要求,提出了资本市场改革、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相关改革和政策制定的方向,支持西部地区加快对外开放的相关政策也正在酝酿和制定之中。这些政策措施的陆续出台并实施不仅将有利于改善宏观经济发展预期、保持经济稳中有进的基本面,也将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良好的支撑。

三、对策建议

(一)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国际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协同推进,提高与沿线国家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

适应我国与沿线国家投资贸易规模持续扩大、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和国际贸易规则行将变革的新形势,加快国内、国际自由贸易机制与政策的对接,提高与沿线国家投资贸易便利化和经贸合作水平,对冲中美贸易摩擦的负面影响,并为我国未来参与国际贸易规则谈判赢得支持者和话语权。结合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快全国通关一体化建设,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不合理收费,降低外贸制度性交易成本。顺应中欧班列爆发式增长的需求,加快与班列沿线国家通关一体化建设,协调推动不同国家间的关税、非关税壁垒谈判。围绕经济走廊建设,加快推动与相关国家的自由贸易谈判,促进形成与“一带一路”建设空间布局相适应的自由贸易区网络,避免“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的“碎片化”倾向。

(二)加强标准对接,加快国内市场开放和第三方市场开发合作步伐

全面落实《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优先推动与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贸易、投资等领域的规则标准对接,加强与西方国家在国际投资规则及劳工、环境等标准制定方面的沟通、协调,回应西方国家在项目透明度等方面的质疑。通过积极扩大进口缩小与沿线部分国家的贸易顺差,逐步放宽外资在电信、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的市场准入,降低外资在部分先进制造业、金融等服务业领域的门槛限制,加大对欧美发达国家的投资吸引力度,以市场换取战略转圜空间。加强与世界主要国家及周边大国的战略对接,积极探索第三方市场合作,深化利益融合,增加其对“一带一路”建设参与感及获得感,降低其对“一带一路”建设的阻力。加强与世界主要国家、国际组织、多边金融机构的合作,淡化“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的国家色彩,降低项目推进过程可能遇到的政治阻力及金融风险。

(三)高度重视和防范沿线国家政局变动对“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的影响

在国家层面要理性冷静看待沿线国家政局变动对项目建设的影响,并通过积极主动的外交努力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在地方层面上,推动我国地方政府与项目所在地传统阶层和地方力量进行适当接触沟通,有策略地促成所在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部落及地区内各党派之间的交流,做好项目增信释疑工作。在项目层面,采取“民生援助项目先导+大型开发合作项目主导+商业性项目跟进”联动推进的新型合作模式,保证合作方各阶层均能从项目中获益。加大对沿线国家新闻传媒集团、重要门户网站的投资并购力度,深化我国宣传机构和媒体与沿线国家合作,加强我国NGO组织在沿线国家社会和民间的存在。推动我国空间基础设施与地面信息系统、广播电视传媒、导航遥感终端更好地联动配合,与沿线国家各类信息平台开展合作,开发符合沿线国家社会、文化的信息服务,充分运用我国在沿线国家销售量大的手机终端和新闻APP软件推送多语言的有利于“一带一路”项目建设的正面信息。

(四)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支持

以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为契机,加强金融特别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持,切实解决目前民营企业所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以及“走出去”企业“内保外贷”受限、民生公共服务建设负担沉重等问题,调动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性。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沿边省份跨境经济合作的支持,尽快推动与南亚、东南亚等周边国家签署货物运输、司法、货币清算、学历学位互认等相关协定,赋予沿边省份在与毗邻国家地方政府开展经济合作、海关、边防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支持沿边重大开放开发平台建设,加强国家支持沿边开放相关政策的后续落实及监督检查。 (文 / 曹忠祥 公丕萍 卢 伟)

(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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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陆桥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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