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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7-13

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沿线国家会计准则趋同研究

摘 要:推进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沿线国家会计准则趋同,是通道沿线国家深化合作的必然要求。在对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沿线国家会计准则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文章分析了通道沿线国家会计准则存在的主要差异及其影响,从深化区域会计协调机制、推广跨境财务报告转换工具、加强会计人才跨境培养、推动审计跨境协作等方面,提出了促进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沿线国家会计准则趋同的建议,为深入推进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关键词: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会计准则;趋同

一、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沿线国家会计准则体系概述

(一)中国会计准则体系

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核心框架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及解释公告共同组成。基本准则作为整个准则体系的核心基础,界定了财务会计目标、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与计量原则等核心概念。具体准则聚焦各类具体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目前已出台存货、固定资产、收入、金融工具等多个领域的具体准则。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的深度解读与实操指导,助力企业准确理解并落地执行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主要针对会计准则执行阶段出现的实际问题,提供明确解答与规范指引,确保准则应用的一致性。

中国会计准则在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进程中,始终兼顾中国自身的国情特点与经济发展实际。以关联方披露准则为例,鉴于中国国有企业数量庞大,且企业间存在复杂的股权关联与业务协作,准则专门对国有企业间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及披露要求作出了特殊规定;在企业合并准则中,针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式,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了一定的差异,这一设计充分体现了中国市场经济的独特性。

(二)欧盟国家会计准则体系

欧盟国家引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作为财务报告基准,但并未采取全盘复制的模式,而是通过发布指令与条例的法定形式,完成对IFRS的认可及适应性调整。对IFRS的认可必须经过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等多重机构的审议表决与最终批准。在认可环节,欧盟结合内部的法律体系、经济结构及社会环境特征,对IFRS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与补充细化,以此保障准则在欧盟境内的适配性与可执行性。以金融工具准则为例,欧盟依据本土金融市场的运行特性及监管导向,对IFRS中金融工具的分类标准与计量规则进行了针对性细化和适配性调整。此外,欧盟还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在遵循IFRS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必须同步遵守欧盟层面的公司法及信息披露规范,从而充分契合投资者与监管机构对财务信息的合规性及决策相关性需求。

(三)中亚国家会计准则体系

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中亚国家,其会计准则整体呈现与IFRS趋同的态势。哈萨克斯坦自2010年起便全面推行IFRS,同时结合本国实际发展状况,配套制定了对应的实施细则与操作指南,确保准则落地适配性。乌兹别克斯坦也正积极推进会计准则改革工作,逐步吸纳IFRS的相关理念与实践方法,但受会计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部分企业对准则的理解与实际应用存在偏差等因素制约,准则落地执行环节仍存在短板,财务报表质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新亚欧陆海联运沿线国家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及其影响

(一)沿线国家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

1.国际准则趋同程度存在差异。欧盟成员国自2005年起强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虽宣称全面采用IFRS,但实际执行中保留了本土调整。如俄罗斯将税收规则嵌入财务报告,要求收入与费用确认实行税务联动,规定应付账款必须在取得实物验收单后才能入账,发票本身不触发会计处理;哈萨克斯坦税法则对差旅费、招待费等设定了严格上限。中国会计准则(CAS)与IFRS虽实质性趋同,但在资产减值转回、政府补助处理等方面存在差异,如规定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计提不得转回,而IFRS允许部分非金融资产转回。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则处于趋同过渡期,本土准则与IFRS在收入确认时点、利息资本化范围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2.具体会计处理规则存在差异。收入确认方面,中国要求房地产企业在竣工验收备案后确认收入,而IFRS以客户取得控制权为标准,通常以交房时点确认收入,导致同一项目在境内外报表中收入确认时间差可达数月。租赁会计方面,IFRS 16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将所有租赁确认为资产和负债,但中国对短期租赁的界定更严格,明确规定期限少于6个月的租赁可简化处理。公允价值计量方面,欧盟广泛应用公允价值,中国则要求具备活跃市场交易证据,实际执行中90%以上企业采用成本模式。哈萨克斯坦对中小企业简化IFRS应用,允许以历史成本计量非金融资产。

3.会计法律体系与监管目标存在差异。大陆法系国家的会计规则高度依赖公司法、税法,财务报告需与税务处理严格一致,要求按税法调整会计利润,导致财务报告无法真实反映经济实质。普通法系国家则强调会计准则的独立性,允许财务报表与税务报表分离。中国会计准则兼顾投资者决策与宏观经济管理需求,要求披露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信息,而IFRS框架下无此强制要求。

(二)会计准则差异对通道建设的不利影响

1.跨境交易成本激增。会计准则差异,导致财务报表调整成本和税务合规成本大幅增加。中资企业在欧盟等地投资时,需将CAS报表按IFRS重述,仅收入确认差异就可能导致净利润调整幅度大幅上升。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要求财务报表与税务申报完全一致,中资企业需同时维护两套账目,增加人力与系统投入。

2.投融资效率受阻。会计准则差异容易导致估值分歧和融资障碍。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沿线国家对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差异,容易造成项目估值偏差,延长谈判周期。此外,欧盟投资者要求按IFRS披露现金流预测,而中国企业常因或有负债确认标准宽松,无法满足融资协议中的财务指标要求,容易错失境外银团贷款机会。

3.项目落地与运营风险增加。会计准则差异容易导致合同执行争议,增加审计监督成本。会计准则差异可能造成跨境合同条款歧义,引发合作双方争议。此外,沿线国家审计标准不一,企业境外投资时,往往需接受当地事务所与本国会计师的双重审计,大幅增加审计监督成本。

三、促进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沿线国家会计准则趋同的建议

(一)深化区域会计协调机制

1.构建多层次协调机制。依托“一带一路”国家会计准则合作论坛,将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沿线国家纳入核心参与范围,建立年度部长级会议机制,制定《区域会计准则趋同路线图》。参照欧盟“审议采用”模式,成立由沿线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国际组织、企业代表组成的技术委员会,对IFRS新准则进行区域适用性评估,形成本地化实施方案。

2.实施差异化趋同策略。优先解决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可持续披露准则等实务差异突出领域的问题。针对沿线国家在合并报表编制中的差异,建议建立统一的会计处理指南,明确计量基础与披露要求。在可持续披露准则领域,建议制定《区域可持续披露实施指引》,在能源、基建等重点行业先行试点,试点成熟后全面强制实施。

3.强化技术援助与能力建设。由中国、欧盟、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等共同出资,设立区域会计协调专项基金,用于工具研发与本地化适配、信息化系统建设等,为沿线国家提供ERP系统多准则模块升级补贴,支持企业建立双账套对冲机制。

(二)推广跨境财务报告转换工具

1.开发全流程智能化转换体系。自动识别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沿线国家会计准则差异,通过自然语言处理(NLP)解析沿线国家准则条文,建立覆盖内部交易抵销、权益变动平衡、汇率折算差异等全部核心场景的“会计科目—准则条款”动态映射矩阵和智能校验规则库,并直连IFRS基金会、沿线国家准则制定机构等,确保新准则发布后规则库及时更新。

2.分阶段推进财务报告转换工具应用。优先在能源、基建、物流等重点行业开展试点,并提供工具定制适配和政策配套支持。签署《试点国家工具应用互认备忘录》,明确转换后报表在跨境融资、税务申报中的法律效力;针对制造业、金融业等复杂场景,开发细分行业转换规则。

3.构建多维支撑体系。对通过工具实现准则等效的企业,给予跨境收入所得税减免10%的政策激励。聘请沿线国家的法律专家组成顾问委员会,每季度对工具规则库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防范合规风险。

(三)加强会计人才跨境培养

1.加强会计人才联合培养。联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等机构,定期举办跨境会计研修班,重点培训IFRS 16租赁准则、ESG披露等前沿内容,培养急需会计人才。

2.建立沿线国家会计人员互认机制。制定区域会计职业资格框架,建立覆盖教育、考试、实践的三级认证标准;成立由沿线国家会计职业组织、IFAC、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组成的“区域资格等效评估委员会”,定期发布《等效资格清单》,推动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与欧盟特许会计师(ACCA)等资格互免。

3.建立跨境会计人才库。实施“区域会计领军人才计划”,选拔沿线国家优秀会计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建立人才共享平台,为跨境项目提供临时借调、技术咨询等服务。依托“一带一路”会计合作论坛,建立跨境会计人才库,为国际组织、跨国企业提供高端人才推荐服务。

(四)推动审计跨境协作

1.建立沿线国家审计结果互认机制。由沿线国家共同成立“区域审计等效评估委员会”,对各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ISA)的契合度、监管机构执法力度、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进行量化评估,对“等效性达标”国家开放审计结果互认通道,减少重复审计,节省合规成本。

2.建立跨境审计监管协作网络。借鉴中欧审计监管等效互认经验,签署《区域跨境审计监管合作备忘录》,明确审计准则互认范围、联合检查机制及争议解决程序;推动建立区域审计数据共享平台,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审计底稿跨境流转与存证,降低跨境审计成本。

3.加强跨境监管协作。建立区域审计监管联盟,规范跨境项目的合规审查流程,统一工具使用标准与争议解决机制;试点开展联合审计,由沿线国家监管机构共同对大型跨境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

四、结束语

会计准则差异是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隐形壁垒”,其影响融入项目全生命周期。通过制度协调、技术赋能与人才互通,逐步缩小沿线国家会计标准差异,是提升通道运营效率、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键路径。
(文 / 周家谊 易爱军 焦雨晴 匡宸萱)

【基金项目:江苏海洋大学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企业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研究——基于中欧班列沿线国家的比较(155)】

(作者简介:周家谊,江苏海洋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易爱军,江苏海洋大学,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区域经济。焦雨晴,江苏海洋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匡宸萱,江苏海洋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

参考文献

[1]刘思琦.高质量推进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J].宏观经济管理,2024(01):37-44.

[2]易爱军,张建杰,张志鹏,等.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建设中跨区域协同发展对策研究[J].中国商论,2025,34(02):5-8.

[3]易爱军,穆月婷,彭娇,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对中国水产品出口的影响研究[J].江苏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5(3):96-107.

最后编辑:
作者:《大陆桥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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