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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5-13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经济法路径的构建研究

摘 要: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是我国基于对世界格局变幻的洞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时代把握,提出的经济发展新格局。在此基础上,完善、标准化的经济法,是保障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稳定运行的基础。为此,本文将针对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内涵机理进行分析,提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经济法路径实现意义,明确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经济法路径的构建策略。

关键词: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宏观经济调控;经济法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是我国最新经济发展方向,完善的经济法律法规,可以确保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稳定落实,保障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市场运行的规范化,促进我国经济领域法治社会进程。

一、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内涵机理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是指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内涵是要在国内市场大循环的基础上,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良性互动

国内大循环是指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着眼点,以扩大内需、增强消费的持续能力为根本目标,通过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推动消费升级,激发消费潜力。国内国际双循环是指以国内市场为基础,通过加强与国际市场的互动,实现国内外市场的有机衔接,推动国内市场进一步开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全球竞争力。

(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在于通过搭建国内外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和市场效益的最大化

国内市场的扩大将促进国内供给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通过国内外市场的互动,可以促进技术创新、自主创新,加强国际竞争力的同时,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的优化和升级。此外,通过国内外市场的互动,可以更好地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经济发展的高质量和可持续性。

(三)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可以通过深化供需结构的协同调整,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国内大循环的推进将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高质、高效方向发展,培育新兴产业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竞争力强、创新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同时,通过国内外市场的融合,可以实现资源和要素的高效配置,促进供应链的优化和协同发展。

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经济法路径实现意义

(一)有利于确保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稳定落实

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背景下,经济法路径实现在确保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稳定落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落实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保障,而经济法为政府制定和实施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例如,垄断法可以防止市场垄断现象的发生,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效率性,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税法和财政法可以确保财政收支的平衡,维护国家财政安全和宏观经济稳定;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也为宏观经济政策的贯彻提供了法律保护,确保经济政策的平衡发展。此外,宏观经济政策的稳定落实离不开市场秩序的规范和维护。经济法通过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的稳定和良好运行。《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范了市场主体的行为,确保市场的透明度和诚信度,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经济法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确保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稳定落实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有确保经济法路径实现,才能确保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有效实施。

(二)有利于保障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市场运行规范化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是指将国内大循环作为主体,国内外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在这一新发展格局下,经济法起着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保障市场运行的规范化。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可以通过法律来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发生,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与公正。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规,有效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防止市场出现不合理的垄断现象,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通过法律的保护,可以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经济法中的知识产权法、科技进步促进法等法规,为企业提供了创新保护的法律框架,鼓励技术创新,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助力实现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此同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提供了公平竞争、公正分配资源的保障。经济法中的资源税法、环境保护法等法规,通过税收和环境规制的手段,引导企业和个人在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做出更加合理、高效的决策,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推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实现。通过合理的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济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规,明确了商家的责任与义务,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安全权,维护市场正常运行和消费者信心,有效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领域法治社会进程

经济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体系,在双循环格局下对促进我国经济领域的法治社会进程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双循环格局下,国内大循环成为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而经济法作为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的法律工具,可以确保市场经济秩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确保市场主体权利和诚信有序行使,解决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非法行为等问题,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国内经济体系的规范运行。此外,创新是双循环格局下经济发展的关键驱动力。经济法为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提供了法律保障。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优化技术转移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促进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为创新型企业提供公平竞争和法律保护的环境,推动创新成果在市场中的转化和应用,有利于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最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建设一个有序、稳定、公正的社会环境。经济法的实施可以促进经济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维护企业和个人权益的法律权威,规范市场秩序,增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这将为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有利于构建法治社会。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经济法的实施能够规范经济活动、促进国内外经济循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有利于构建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法治社会。

三、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经济法路径的构建策略

(一)政府部门共同发力、优化经济法治理能力

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共同发力和优化经济法治理能力来提升经济法路径构建效率。

1.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合作和协调。政府不同部门之间应该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协同工作的机制,有助于政府部门共同推动经济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避免重复劳动,提高效率。

2.优化政府的决策流程。政府部门可以改进决策流程,加快决策的速度。这可以通过增加决策的透明度,促进公众参与,并采用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3.增强政府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能力。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经济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增强法律意识。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培训和教育,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经济法规。

4.加强对经济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经济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社会各界对相关法规的了解和认识。这有助于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减少法律风险,推动经济法路径的良好构建。

5.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经济法规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处,提高法律的执行效果,增强公众对经济法治的信任感,为经济法路径的构建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机制、落实监管执行权责

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机制和落实监管执行权责,是提升经济法路径构建效率的关键基础。为此,应该从以下角度实施:

1.宏观经济调控机制的制定。应该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制定科学合理的宏观政策。

2.加强监管执行权责的落实。加强监管机构的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执行力。同时,应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监管水平,确保监管职责的履行。

3.优化经济法规制度。制定和完善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经济法规制度。

4.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规则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改革,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同时,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三)持续完善经济法律法规、明确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市场规制

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持续完善经济法律法规、明确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市场规制,可以提升经济法路径的构建效率。

1.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要紧密结合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特点,加快推动经济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包括各类经济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需要。同时,要注重法律法规的协调和统一,避免出现相互矛盾或重叠的情况,提高法律法规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2.明确市场规制。制定和完善一系列市场规则和标准,明确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市场行为准则。加强市场主体的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加强优化营商环境。要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和管理程序,优化政府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同时,要完善企业管理和经营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此外,还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鼓励创新创业,并为创新企业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和服务。

4.国际法律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和改革,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经济法律合作,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同时,要加强经济领域的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提高处理经济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经济法起到重要的作用。政府部门需要共同发力、优化经济法治理能力,通过加强合作与协调、优化决策流程、提高法治意识与能力,推动经济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确保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稳定落实,保障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市场运行规范化。此外,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机制、落实监管执行权责,加强国际法律合作,切实提升经济法路径的构建效率,推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顺利实施。
(文 / 牛步军)

(作者简介:牛步军,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基础理论研究。)

参考文献

[1]王怀勇,张丁月.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文化产业促进的法治问题[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49(4):60-67.

[2]沈艳兵,贾艳慧.“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对中国消费金融发展的思考[J].江苏商论,2022(3):16-19.

[3]蔡燕,张建.新发展格局下中国特色贸易调整援助制度构建研究[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 2022,35(6):76-87.

[4]靳文辉,苟学珍.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经济法回应[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7(1):27-38.

[5]杨明月,荆林波.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我国影子银行的监管[J].中国流通经济,2021,35(2):110-119.

[6]赵毅.自贸区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的主要任务分析[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21,37(9):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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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陆桥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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